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信息学部中央高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实施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信息学部启动申报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
信息学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使其以此为基础申请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入选国家级或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
二、 资助原则
专项项目面向信息学部所属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围绕信息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自主选题。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适度支持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海外引进人才,优先资助学科交叉的团队。
三、 资助项目类型
资助项目分重大、重点和面上项目三种类型。
1.重大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围绕“信息物理社会可信服务计算”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后简称“实验室”)
研究方向发展的跨学院学科交叉团队建设。每项资助额度30-5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发展目标定位明确、科研基础扎实、科研业绩突出、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在信息学科领域开展面向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基础与工程技术应用的研究课题。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340万元。
3.面上项目。仅用于资助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尚未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和科研启动费的青年教师,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四、项目申报和评审
1. 重大、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实行优选项目集中推荐。面上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评审。重大和重点项目应考察申请者前期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完成情况;申请者在本次项目结题时应申请获得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入选国家级(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
2. 学部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重大、重点项目进行集中答辩及会评,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并对项目进行立项。
3. 2014年4月25日以前,请各单位统一将申请者提交的《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信息学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信息学部。
五、其它说明
1.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科研专项限报1项,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不得超过2项。
2. 项目实施期原则上均为3年。项目经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一次划拨经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项目中期检查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执行进度划拨项目余款。
3. 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守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附件:
1.《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
2.《信息学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信息学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