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部关于开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专项总结工作的通知
部内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总结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科〔2016〕7号)的安排,信息学部将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成果汇总表(附件2),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部。学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请各学院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1:00前将结题报告和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部。
电子邮箱:fis@cqu.edu.cn
联系电话:65106010
附件:
1. 结题报告
2. 成果汇总表
信息学部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